写给十八年前:那个抱着西瓜的男孩
楔子:抽屉里的玫瑰与成都的晚风
成都的秋天总是带着一点黏糊糊的湿气。 我看着镜子里逐渐后退的发际线,听着房间 8 岁娃写作业时发出的沙沙声,突然觉得一阵没由来的疲惫。在日复一日的打卡、还贷和两点一线的白领生活中,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“心跳加速”或是“痛彻心扉”的感觉了。那种状态,用现代人的词叫“情绪稳定”,但我自己知道,那叫麻木。
直到前几天,我在网上偶然刷到了一堂小学公开课的视频。 视频里的女老师穿着得体,从容不迫地在黑板上写下板书,台下是孩子们一双双清澈的眼睛。我按下了暂停键,盯着屏幕看了很久。
那是 zs。那个 18 年前在火车站跟我经历惊心动魄离别的女孩,那个迷路后我抱着大西瓜满城寻找的女孩,那个强迫我的手机只能放她喜欢的歌的女孩。
我拉开书桌最底层的抽屉,那里躺着一本手抄本的《小王子》,上面有她亲手画的插画。十八年了,纸张已经泛黄,边缘有些卷曲。在这个疲惫的、只盼着每年能去旅游一两次来续命的三十五岁夜晚,我忽然很想穿越回十八年前的那个夏天,去抱一抱那个为了爱情连自尊都不要的、会弹吉他的、白衣飘飘的少年。
第一章:396 天的盛大幻觉
二十岁时候的爱情,是用尽全力的燃烧。
那时候的我,白白瘦瘦,写得一手好字,会弹一点吉他,唱歌很好听。我把这辈子最高级别的注视,都给了那个叫 zs 的女孩。 她是个有点矛盾的集合体:她是那个善良到会为陌生人掉眼泪、在公交车上坚持让座的女孩;也是那个超级路痴、做事不经过大脑、喜欢吃苕(红薯)的女孩。她让我爱上了向日葵,让我规划着等老了要去种很多土豆,然后每天帮她画眉。
我们的恋爱谈了 365+15+16=396 天。这段精确到个位数的日子,在那个午夜的 QQ 聊天框里,被残忍地画上了句号。
“你越是对我好,我就越难过。”她在屏幕那头打下这行字。 我不怪她,我只怪自己把爱给得太重。她太晚熟,太简单,像个一直不想长大的初中生,而我却像个老父亲一样,怕她吃撑了胃,怕她遇到坏人,怕她迷路。我的深情像一座山,压垮了她对爱情的绮丽幻想。
那晚的聊天记录,是我这辈子撒过最多的谎。为了让她没有心理负担地离开,我虚伪地承诺:“我会做你一辈子的朋友,暗暗地保护你。” 但我没想到,她那跳跃式、没有过渡的“长大”,会残忍到那个地步。分手后不久,她光速和同班的 zl 走在了一起,甚至带着 zl 来见我,天真地以为我们真的可以“做朋友”。
那一刻,我体会到了什么叫“腹部绞痛得生不如死”。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写下了一篇几千字的日志,用几十个“那个……的女孩”的排比句,埋葬了我的初恋。
我不再是谁的影子,我要做我自己的影子。我收起了吉他,擦干了眼泪,一头扎进了考研的独木桥。
第二章:麻将馆的烟味与错位的救赎
命运最爱开的玩笑,就是让你在最无能为力的时候,看清现实的底色。
大四毕业季,我通过了犹如扒了一层皮的考研,即将在大城市开启研究生生涯。而她,面临着去小县城当老师的命运。 那段时间,她频繁地找我,我们在校园里暧昧地散步,仿佛回到了 396 天里的某一个黄昏。但我们都知道,有什么东西已经彻底碎了。
她在我面前崩溃了。她向我哭诉 zl 家的生活:那是一个开着麻将馆、每天乌烟瘴气、吃着剩菜剩饭的家庭。Zl 的父母盘算着拆迁的赔偿款,盘算着买车,盘算着让她一毕业就生两个孩子,过上那种“什么都不用做,衣服有人洗,饭有人做”的世俗安稳日子。
“我不喜欢那种生活氛围!年轻人怎么会喜欢打牌赌钱呢?我想做点有意义的事,我想多学点东西……” 她在日记里用拼音写下那些震耳欲聋的呐喊:
“有钱就可以买到梦想吗?二十三四岁就活该为现实将就自己吗?就活该丢失我心里的小王子吗?”
那个瞬间,我比任何人都心疼她。她本是一朵向往灿烂阳光的玫瑰,却因为二十岁那年的晚熟和懦弱,亲手把自己移植到了麻将馆的泥沼里。Zl 能给她不用费力的陪伴,却给不了她精神的辽阔。
但我没有带她走。她也没有勇气跟我走。 我即将去攀登我的高山流水,而她知道,自己这个小县城的三本生,已经跟不上我的脚步。她的清高在于精神,她的懦弱却在于现实。
毕业那天,她把那本手抄的《小王子》塞进了我手里。 其实那不是一本书,那是她把内心最后一点纯洁、干净、未被世俗污染的灵魂,剥离出来交给了我保管。然后,她转过身,走向了那个她并不喜欢、但足够安全的现实世界。
第三章:十八年后的和解
时间是一把钝刀,它没有切断什么,只是把所有的浓烈都磨成了细碎的粉末。
十二年前,我在备考研究生的日记里写道:“我一直想成为牛人,我要出人头地,未来的事慢慢来。” 十二年后,我坐在成都的写字楼里,摸着自己稀疏的头发,看着每个月按时扣款的房贷账单,突然觉得有些滑稽。我没有成为那个“牛人”,我成了一个浑浑噩噩、在系统里连轴转的中年螺丝钉。
反观那个留在了县城的女孩,她成了一名优秀的教师,上着体面的公开课。那一刻,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巨大的落差——难道当年那个为了拼一口气逃离平庸的我,反而是混得比较差的那个吗?
后来我才明白,我真正意难平的,根本不是她的现状,而是我深深地怀念那个曾经鲜活的自己。
我怀念那个能在火车站抱着大西瓜狂奔的少年;怀念那个写下长篇痴情日记、感知力敏锐到能为了一首歌流泪的少年;怀念那个觉得只要努力就能掌控命运的少年。 我现在的“麻木”,不是因为我失败了,而是因为我长大了。
当年的我,只需要对一段 396 天的爱情负责;而现在的我,要对一个妻子、一个 8 岁的孩子、一份工作和年迈的父母负责。中年人的雷达是必须要关闭一些敏感度的,否则在这个充满重压的世界里,人是会崩溃的。
她把青春里最美好的自己留在了那本《小王子》里,在县城的三尺讲台上找到了灵魂的出口; 而我,把所有的深情和愤怒化作了离开的燃料,在大城市里立足,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和承担风雨的能力。
我们都没有输。我们只是在二十多岁的岔路口,用各自的代价,买到了不同的人生入场券。
尾声:致我心里的小王子
把那本手抄的《小王子》放回抽屉,我关上了台灯。 客厅里,孩子跑过来抱住我的腿,奶声奶气地喊着爸爸;窗外,是成都繁华却不属于任何人的车水马龙。
这十八年,就像一场漫长的告别。 当年那个在午夜屏幕前哭着打出“我连自尊也丢了”的傻男孩,那个发誓要带她去看向日葵花海的白衣少年,其实并没有死。他只是擦干了眼泪,把吉他收进柜子,穿上了铠甲,变成了现在这个虽然掉头发、虽然觉得生活无聊,但依然每天早起去打拼的男人。
我不该责怪现在的自己麻木,我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。因为我真真切切地、毫无保留地爱过,也实实在在地、拼尽全力地奋斗过。
就让 zl 和县城的岁月拥有她的余生吧。 而在我这座名为记忆的星球上,她永远是那个让我爱上向日葵的女孩,我也永远是那个写字好看、唱歌好听的初恋男孩。
夜深了,明早还要送孩子上学。 晚安,zs 。晚安,二十岁的 cy。 晚安,那个被我们永远留在了 2005 年夏天的,小王子。